施耐德与正泰集团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于4月15日达成和解,施耐德向正泰支付补偿金1.5750亿元。笔者在为此高兴的同时,也对网络和社会上一些相关的议论有话要说。
一是过多拿正泰的民营企业身份说事,构造一种所有制神话。企业经营的好坏与所有制并没有必然关系,知识产权亦然。如果说华为、正泰体现了民营经济的先进性,那些出自民营企业的假冒伪劣产品又该作何解释。正泰赢了,却与所有制没有关系。
二是施耐德支付了补偿金,并不代表施耐德是输家。从1999年开始,施耐德就先后在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多个国家对正泰提起20多个专利侵权指控,对正泰在欧盟的销售造成了一定影响。正泰的成本控制做得相当好,在竞争激烈的低压电器行业利润率较高,但其近年来损失的隐性和机会利润并不少。
三是这并不代表中国在知识产权专利方面的胜利。正泰在知识产权专利上得到了赔偿,的确让中国企业扬眉吐气。但跨国公司一直用知识产权专利打压中国的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高度重视并善于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其权益。浙江高院2008年审结的215件涉外案件中,境外权利人作为被告的胜诉率高达99.07%。正泰的成功维权只是极个别的例子,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之路还任重而道远。
四是达成全面和解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市场行为,不存在谁输谁赢。据报道,双方承诺此前各自在全球的诉讼,不管胜诉败诉一概不予追究。而在双方现有的产品目录上,涉及侵权的均不追究。未来新开发的产品中,如果涉及侵权的,双方也会事前预警,以先沟通为主。正泰和施耐德的纷争旷日已久,双方都不想拖下去了,所以这是一种典型的和为贵协议,很难判定谁输谁赢。
五是与保护主义无关,更与民族主义无关。商务部否决可口可乐并购汇源,还特地就此作了澄清。此次正泰在跨国公司最擅长的专利方面与施耐德达成和解,国外媒体理应无话可说。
六是打铁还需自身硬。正泰创造了奇迹并不意味着中国企业就可以依葫芦画瓢。中国企业只有自主掌握知识产权和实现产业升级,才能真正进入产业链的高端环节,才能真正做大做强,才能变中国制造为中国创造,才能使更多的正泰出现。
那么此次施耐德为何要与正泰和解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施耐德急于在中国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中分一杯羹。中国已经明确承诺不搞贸易保护主义,许多跨国公司已得到不少价值不菲的合同。施耐德与中国企业的专利纠纷必然影响其产品销售,不利于其得到合同。同时,金融危机导致全球经济低迷,诸多跨国公司也都出现了下滑甚至亏损的严峻局面,中国被视为最后一个避风港。施耐德与正泰的官司牵扯了大量的精力和金钱,达成和解主要是出于市场的考虑。
二是中法关系全面回暖,商务部正在考虑派采购团赴法。上次商务部的赴欧采购团签了不少合同,但就是围着法国转圈,施耐德等法国公司可谓两手空空。现在施耐德当然不能错过机会,与正泰这家中国企业的和解在情理之中,却在公众的意料之外。
三是对正泰的打压效果并不明显。施耐德虽然是全球五百强企业,在配电和自动化及工控领域有重要地位。但它并不是这三个领域的顶尖制造商,每个细分领域都有比它做得更好的公司。在竞争对手面前,施耐德不具备支配地位。竞争对手很愿意看到其陷入官司泥潭,以便趁机大量挤压其市场份额,而这显然是施耐德不愿意看到的。
四是无助于其品牌提升。施耐德与正泰打官司可谓找错了对手,无形之中将施耐德的品牌产品降入了中低端领域,同时也帮助正泰完成了高端定位。官司如果打下去,不仅在中低端领域打垮不了正泰,反而在高端领域又树立了一个竞争对手。
客观来看,施耐德多年来一直打压中国企业,由于其竞争手段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市场竞争,行业内部对施耐德颇有微词。而媒体披露后,中国公众对施耐德的印象也比较负面,购买欲望也大大下降。此次与正泰的和解,对改善施耐德的公众形象极为有利。所以,在此次和解中,施耐德和正泰都是赢家。至于两家企业的全球和解能达到何种程度,还需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