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共同重申了“北京市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中有关黄标车禁行的政策内容。据了解,目前北京共有黄标车35.38万辆,其中中、轻型货车约占一半。今年底前,北京市将投入巨额补贴,鼓励淘汰黄标车。
根据通告要求,从2009年1月1日起,除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和运行的车辆外,运输渣土等各类黄标车全天禁止在北京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行驶。从2009年10月1日起,黄标车禁止在北京六环路以内道路(含六环路)行驶。为加快淘汰黄标车步伐,北京市有关部门制定的鼓励标准将分两个阶段执行:在2008年9月27日-2009年6月30日淘汰的黄标车,鼓励资金最高为2.5万元/辆,最低为800元/辆;在2009年7月1日-12月31日淘汰的黄标车,鼓励资金最高为2.2万元/辆,最低为500元/辆。按规定进行机动车尾气定期检测并张贴有效黄色环保标志的车辆,均可享受鼓励政策。
中国物流协会副会长戴定一告诉记者,北京中、轻型货车中的黄标车数量约为16万-17万辆,多集中在北京郊区的中、小型物流运输企业中。
根据通告要求,北京市政府还将支持相关企业建立符合绿色环保标准要求的货物运输“绿色车队”,以保障城市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的需求。
北京市黄标车淘汰鼓励标准
第一阶段:2008月9月27日-2009月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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