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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车险“见费出单”整治保费不到位难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16 01:37:06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85    评论:0
导读

  呼和浩特12月20日专电记者从中国保监会内蒙古自治区监管局获悉,自12月20日起,内蒙古将全面实施机动车辆保险“见费

  呼和浩特12月20日专电记者从中国保监会内蒙古自治区监管局获悉,自12月20日起,内蒙古将全面实施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制度,以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

  近年来,车险已成为内蒙古财产险市场最大的业务增长点,由此成为保险公司的竞争焦点。据中国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副局长刘甄介绍,2007年,内蒙古车险保费收入达28亿元,占全自治区财产险保费收入的72%,全年承保机动车127万辆,风险责任高达1837亿元。

  2008年以来,内蒙古车险业务延续了迅猛发展势头。然而,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不规范,保费不到位的问题突出,保险公司车险应收保费率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行业健康发展。

  刘甄说,“见费出单”制度即各保险公司打印车险保单必须以保费全额入账为前提,并实行系统而非人工管理,所有车险业务和各级、各类保险机构都必须纳入实施范围。

  据刘甄介绍,应收保费问题一直是困扰保险业发展的顽疾。实行“见费出单”制度,首先强化了保险公司内控管理,从源头上消除和防范虚挂应收保费、违规支付手续费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提高财务、业务数据的真实性。同时还可以提高资金结转效率,避免产生呆坏账,有助于解决应收保费问题。

  此外,在传统车险缴费方式下,部分保险代理机构、营销人员收取保费后,存在不及时交到保险公司甚至恶意拖欠、挪用、侵占等问题,一旦出险给保险公司立案造成困难,从而导致理赔纠纷。因此,实施“见费出单”制度后,可有效减少理赔纠纷。

 
(文/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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