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6日09:47长城汽车宣布,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菲亚特指称长城精灵车型侵犯菲亚特专利权的上诉,并维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
长城汽车1月6日发布公告称,有关Fiat Group Automobiles S.p.A(菲亚特集团汽车)对公司提出的知识产权纠纷,于08年12月29日的民事判决内,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菲亚特指称长城精灵(GW Peri)车型侵犯菲亚特专利权的上诉,并维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即最终且概不可就该纠纷在中国提出进一步上诉。
长城汽车欢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并预期中国的纠纷将不会即时对公司的营运、业务或财务状况造成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