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市长埃里克·亚当斯(Eric Adams)终于全面挑战所谓的住房权的时候了,而不仅仅是恳求一些临时限制。
移民危机显然是这一行动的刺激因素,但它实际上只是暴露了“权利”的根本疯狂——这仅仅是基于四十多年前市长埃德·科赫(Ed Koch)同意的一项同意法令,再加上一系列法院裁决,这些裁决将庇护任何请求庇护的人变成了每年20亿美元的市政厅义务。
亚当斯只是去法院寻求短期救济,特别是为那些涌入城镇的非法移民,法院已经搁置了这一点,与那些致力于保持“权利”不受限制的理论家进行调解谈判。
《纽约时报》屈尊报道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许多进入美国南部边境的移民是被亲戚、政客和走私者带到纽约市的,部分原因是纽约市的庇护权政策。”
正如州长凯西·霍赫尔(Kathy Hochul)希望减少该州的移民支出(其中大部分都流向了该市),她的预算主管称这是“不可持续的”。
如果奥尔巴尼的支出是不可持续的,那是什么让这个城市的支出变得更高呢?
虽然“寻求庇护者”带来了不同寻常的巨大挑战,但有多少“正常”无家可归的人是被法律保障吸引到这里来的?
见鬼,即使没有“权利”,这个城市也肯定会照顾大多数无家可归的人——但比起没有疯狂的微观管理(甚至需要提起诉讼,比如为收容所设定最低行为标准),同意令导致了更理性的做法。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市政府在处理移民问题上采取了极端措施,强制他们在避难所居住30天后重新申请(移民家庭为60天),并在他们试图再次注册时给予官僚主义的规避。
但只要核心的“权利”没有受到挑战,这只能保证倡导者将寻求并获得法院命令,迫使该市退出这些游戏,正如妮可·吉利纳斯在周一的邮报中指出的那样。
亚当斯自己也警告说,无限制地为移民提供住房将“摧毁这座城市”。
它已经威胁到学校、垃圾收集、公共卫生和其他社会服务的资金。
而且,再一次,花费在普通无家可归者身上的巨额资金已经消耗了该国其他市政当局没有义务花费的主要公共资源。
这项“权利”甚至不适用于纽约州的其他地方,尽管它应该是基于州宪法的。
结束这场闹剧,让城市在照顾无家可归者和其他社会目标之间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