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5 11:00

法院支持纽约市法律,禁止杀害乔治·弗洛伊德和埃里克·加纳的警察约束

  

  周一,纽约州最高法院维持了一项法律的规定,该法律禁止警察在逮捕过程中扼住某人的脖子,也禁止警察坐、跪或站在某人身上。

  这项法律是在乔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去世后通过的,受到了警察工会的质疑,他们表示,关于挤压人体躯干的新规定含糊不清,会导致警察在参与肢体冲突时过多地事后猜测。

  纽约上诉法院(New York Court of Appeals)一致裁定,该法的措辞足够清晰。

  法院写道:“我们认识到,警察需要对危险和不稳定的情况做出反应,这些情况需要实时评估保护公众和确保警察安全所需的武力水平。”

  然而,法院指出,根据法律,要认定警察负有刑事责任,他们必须自愿“而不是偶然”使用被禁止的武力,而且“这种行为必须超出正当使用武力的范围”。

  法院还裁定,这与现有的禁止警察掐喉的州法律并不冲突。

  在弗洛伊德于2020年死亡后,明尼阿波利斯市的一名警察跪在他的脖子上几分钟,全国各地的政府禁止或严格限制警察使用扼喉或类似的限制措施,该市颁布了这项法律。

  纽约警察局(New York Police Department)长期以来一直禁止警员用掐喉的方式制服民众。纽约州有一项禁止警察扼喉的法律,该法律以埃里克·加纳(Eric Garner)的名字命名。2014年,纽约市一名警察将埃里克·加纳(Eric Garner)锁喉后,加纳死亡。

  除了禁止扼喉外,城市法律还禁止警察以“以压迫膈肌的方式坐在、跪着或站在胸部或背部”来约束某人。

  纽约市警察慈善协会(Police Benevolent Association of The City of New York)和其他执法工会就有关对人的躯干施加压力的法律规定起诉纽约市,称该规定对警察在逮捕过程中可以做什么没有明确规定。纽约市警察慈善协会(Police Benevolent Association of New York City)发言人约翰·纳瑟尔(John Nuthall)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一裁决将为警察们提供清晰的信息。

  “虽然这不是我们所希望的结果,但法院的决定是一个胜利,因为它将为我们的警官在法规方面提供更大的确定性,因为根据法院的决定,必须至少证明一名警官的行为实际上'阻碍了该人的呼吸能力','不是偶然的',也不是'合理使用武力',”纳瑟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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