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70个单位因违反最短占用期规定及违例出租而被建屋发展局收回
2025-03-10 11:51

约70个单位因违反最短占用期规定及违例出租而被建屋发展局收回

  

  a<em></em>bout 70 flats taken back by HDB for flouting minimum occupation period rules, unauthorised rentals

  新加坡:从2019年到2023年,约有70套公寓因违反最低占用期规定和未经授权出租而被建屋发展局收回。

  建屋发展局周三(7月24日)宣布,在同一时期,它已对约800起违反租约的业主采取了行动。

  这些行为包括未经授权出租组屋单位和卧室,在MOP期间不占用单位,以及在MOP期间购买或投资私人物业。

  建屋发展局在一份新闻稿中表示,在这800起案件中,约有一半被发出书面警告,另有330起被处以最高5万新元(合3.7万美元)的罚款。

  法定委员会表示:“对大约70起严重侵权案件采取了强制收购行动。”

  它没有具体说明这些严重侵权行为是什么,但引用了三起组屋被收回的案例。

  案例1:不住在BTO公寓

  一对夫妇在2015年购买了一套五居室的按订单建造(BTO)公寓,但在领取钥匙后就无人居住了。他们住在女方父母的地产里。

  他们还把这套公寓挂牌出售,宣传说它是空置的。

  组屋发展局接到通知,该公寓正在做广告出售,照片显示它处于“光秃秃的状态”。一项检查也证实了公寓没有被碰过。

  发言人说:“在MOP期间不占用单位是严重违反租约的行为。由于业主没有占用该单位,并且有其他住所,组屋局强制收购了该单位。”

  案例2:非法租赁

  2018年,一名妇女带着孩子从转售市场购买了一套三室组屋,她申请批准出租一间卧室。

  批准的条款和条件规定,业主和获授权的租户在租期内必须继续居住在单位内。

  然而,建屋发展局后来收到的反馈是,整套公寓已被租出去。

  调查显示,这名妇女和她的孩子从未住在这套公寓里。她买这个单位纯粹是为了赚取租金收入,并不需要住在这里。

  案例3:为儿子购买信托私人财产

  一对夫妇在2017年购买了一套行政公寓,他们的儿子和女儿被列为授权居住者。

  2020年12月,丈夫和父亲为未成年的儿子购买了一处私人住宅物业。

  业主不得在“租楼计划”期间购买私人物业,包括为他人购买信托物业。

  建屋发展局建议,这位丈夫要么放弃托管,将私人房产的所有权转让给他的父亲,要么出售私人房产。

  然而,他告诉建屋发展局,尽管房屋委员会一再提醒,他对这两种选择都不感兴趣,也没有采取进一步措施规范违规行为。

  崩溃扩大

  根据《住房与发展法案》,被建屋发展局收回单位的业主将被禁止购买补贴单位。这意味着他们不能从组屋购买单位,也不能用公积金住房补助金购买转售单位。

  他们也不能通过改变单位的所有权来接管单位,也不能从组屋租用公共租赁单位。这些个人也不能作为占用人包括在申请这些单位内。

  从2019年到2023年,建屋发展局在新加坡各地随机进行了2.9万次单位检查,每月约500次。

  该署透过一系列方法,包括监察单位上市情况、进行巡查,以及调查市民和物业代理的反馈,以发现可能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

  在同一时期,建屋发展局对4400起涉嫌违反租约的案件进行了调查。

  根据组屋发展局的规定,业主必须在MOP期间住在单位内,才能在公开市场出售单位或出租整个单位。

  标准组屋的MOP为5年,而优质组屋和优质组屋的MOP为10年。

  业主、其配偶及认可占用人亦不得在MOP实施期间购买或投资私人住宅物业。

  在实施MOP期间,亦不得取得私人住宅物业以信托形式为他人持有。

  任何人士如欲在MOP期间或之后出租其单位或卧室,必须获得建屋局的批准。

  组屋发展局表示:“出租卧室的业主必须在整个租赁期内继续住在公寓里——把一个房间锁起来,然后把公寓的其余部分出租出去,而业主却没有实际住在里面,这被视为整套公寓出租,而不是卧室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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