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周四(10月17日),一名骑自行车的人在与司机发生口角后跳上汽车引擎盖,被判处5天的短期拘留令。
33岁的新加坡律师陈仕恩(Nicolette Tan shien)早些时候承认了故意骚扰49岁的司机伊莱恩·米歇尔·欧(Elaine Michele Ow)的指控,并在判刑时考虑了妨碍道路的指控。
SDO是一种基于社区的判决,将罪犯拘留在监狱中不超过14天。它应该起到威慑作用,允许罪犯经历监狱生活,但不会留下犯罪记录。
2023年6月2日,陈和吴之间的争执在网上出现后迅速传播开来。
该事件的视频片段显示,谭女士在感觉吴在转弯处开得离她太近后,跟踪了吴的车。陈某在东海岸路和朱家路路口等红灯时追上了吴某,阻止了吴某前进。
在随后的争吵中,谭跳上了汽车引擎盖,吴开车离开了。她只在通往加东购物中心的停车场入口处下了车。谭的律师透露,在事件发生后不久,他们的客户被诊断出患有脑瘤,因此对她的判决被推迟。他们援引一位专家的话说,肿瘤的出现可能早于争吵,并可能影响了她的行为。
判决随后被推迟,以澄清脑瘤是否与犯罪有因果关系。谭还患有重度抑郁症。
在随后的听证会上,律师Sanjiv Rajan向法院证实,他澄清问题的努力得到了回应,尽管有可能,但并没有“达到法律要求的程度”。
律师承认,肿瘤和犯罪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或促成关系。
检方要求下达短期拘留令,而桑吉夫则要求处以1500新元(合1142美元)至2000新元的罚款,或者处以一天的禁闭。
在当天的量刑听证会上,检察机关向法院通报了对事实陈述书和指控书的修改内容。对事实陈述的修改是,谭不是简单地试图打开吴的车门,而是轻轻地打开了车门。
在被告席上的谭女士随后证实,她对修正案表示认罪。
区域法院法官Janet Wang随后宣判,并将判决书副本发给当事各方。
她说,在她看来,在考虑到Tan在警察拘留期间已经还押了一天之后,五天的监禁对Tan的案件来说是适当的。
王法官在判决书中表示,辩方提出的一天监禁将是“众所周知的轻微惩罚”。
王法官还就谭女士的精神和健康状况是否影响了她的行为作出了裁决。
她指出,Tan的初步医疗报告指出,脑瘤在犯罪时对Tan的行为的影响“极有可能”,因为肿瘤位于她大脑的左前部区域,“可能导致人格改变、抑制解除和判断力受损”。
然而,报告继续指出,谭的精神状况、脑瘤和犯罪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或促成关系”。
王法官表示,脑瘤对谭的行为影响的资格是“脆弱的”。她说,这份医疗报告没有说明是否有实际的临床发现表明谭女士的判断力受损,以及她的性格发生了显著变化。
该报告记录了谭女士如何仍然与丈夫一起工作和参与活动。
法官还考虑到谭女士是一名有收入的律师,并且能够毫无困难地骑自行车和在路上行驶。
“脑瘤的存在似乎并没有影响她的生活质量,也没有妨碍她进行日常的娱乐活动。”王法官说:“她完全控制自己的能力,并有头脑报警举报吴的驾驶方式。”
她指出,进一步的澄清性医疗报告没有明确指出Tan的病情与其罪行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或促成关系。
法官还考虑了对陈女士有利的因素,比如她早早认罪,并与当局充分合作。
然而,她将此事与公众因该事件而产生的不安以及摄像机镜头中提供的压倒性证据进行了权衡,称陈女士的认罪是“霍布森的选择”。
法官指出,谭女士对吴女士表现出了“持续的攻击性行为模式”,她的行为也影响了其他道路使用者。
同案被告欧先生的案件仍在法庭审理中。
如果造成骚扰,谭可能被判入狱6个月,或罚款5000新元,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