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上诉法院允许内政部和其他四人的上诉,要求恢复1992年引逃犯法令中的两项条款,此前被高等法院推翻。
这一裁决推翻了高等法院去年的判决。去年的判决支持商人凌阳青和黄永华就1992年《引渡法》某些条款的有效性提起的诉讼。
由Azizah Nawawi法官领导的上诉法院三名法官小组裁定,这两款是有效的,并不违反联邦宪法第121(1)条以及关于基本自由的第4、5、8和9条所规定的司法权。
在允许公诉人、内政部长、内政部和马来西亚政府提出上诉时,阿齐莎法官表示,引渡程序的目的不是确定一个人是否有罪,而是确定引渡目的的证据是否充足。
与See Mee Chun和Mohamed Zaini Mazlan法官坐在一起的Azizah法官说,引渡程序是移交程序,而不是审判,并补充说,内政部长不存在干涉会议法庭行使司法权的问题。
“我们发现高等法院(法官)在他的决定中存在法律上的错误,因此有必要进行上诉干预,”阿齐扎法官说,驳回了高等法院的决定。
2021年,商人凌和黄因涉嫌参与一个大型黑客组织而被美国司法部通缉,他们提起诉讼,要求高等法院裁定有关引渡法有效性的几个宪法问题。
去年1月,高等法院法官Wan Ahmad Farid Wan Salleh在裁定该法令第4和20条文违反联邦宪法第121(1)条和商人的基本自由后,废除了该条文。
第4节涉及内政部长指示将嫌疑人引渡到请求国接受刑事指控的权力。第20条规定,法院必须将嫌疑人拘留,等待部长交出他的命令。
美国政府希望他们在哥伦比亚特区面临指控,罪名是涉嫌开展全球黑客行动,窃取身份、视频游戏技术和植入勒索软件,以及监视香港活动人士。
这些文件被提交给了会议法庭,供政府获得引渡令。
他们在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时指称,《引渡法》的两项规定违反了《宪法》中涉及基本自由和司法权的条款。
高级联邦律师Shamsul Bolhassan和刘洪斌代表检察官、内政部长、内政部和马来西亚政府出庭,而律师Tey Jun Ren代表商人。
他们告诉媒体,他将从他的客户那里得到指示,是否寻求联邦法院的许可,对周五的裁决提出上诉。——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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