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京那巴鲁:一名地质学家承认了四项非法运输黄金精矿残留物出售给彭亨劳布金匠的罪名,被罚款3.2万令吉。
根据2016年矿产开发(许可)条例第6 (1)(c)条的指控,36岁的Edwin James于周四(3月28日)在地方法官Natasha Charles面前向他宣读了指控。
这些犯罪行为发生在2020年至2022年间的伊南快线公交站。
这些黄金来自沙巴州在斗湖的有争议的金矿,该金矿受到多项调查的震动。
詹姆斯在沙巴州的一家与政府有关联的公司工作,他被勒令每项指控支付8000令吉的罚款,监禁18个月。
根据该法规第6(5)条,一旦定罪,他将面临最高50,000令吉的罚款或长达三年的监禁,或两者兼而有之。
他付了罚款。
DPP Muhammad Al-Hakim Abdul Razak informed the court that James had received at least RM800,000 from the illegal dealing and called for a deterrent punishment to serve as a lesson to the accused and others.
在减刑期间,詹姆斯的辩护律师陈德明请求从宽处理,因为这是他的当事人的初犯。
此外,他说,詹姆斯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也是两个孩子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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