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人很慷慨,总是愿意把钱捐给慈善机构。但是,这些资金往往没有流向它们应该去的地方。
有太多以慈善为名的骗局,许多人在无法确定罪犯的情况下成为受害者。
随着公众慷慨的滥用,现在有人呼吁成立一个慈善委员会,以确保有效和透明的筹款政策,特别是那些涉及大规模活动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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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表示,该委员会不仅将监督此类筹款活动,还将为那些高尚意图被劫持的人提供一条清晰的途径。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本人最近表示,筹集的资金应该进行审查,以确保透明度。
“应该有规则,例如,在收集捐款以建立塔菲兹学校方面。否则,这些钱就用来修房了。”他在2月17日表示。
在他发表上述言论的两天前,慈善组织“阿曼巴勒斯坦”(Aman palestine)的高层官员遭到了严厉的制裁在沙阿南的会议法院,涉及3900万令吉的洗钱,刑事违反信托和欺诈指控。
这并不是政府第一次提出需要更好地监管慈善基金。
2020年,当时的副首相拿督斯里Wan Azizah Wan Ismail博士曾表示,成立马来西亚慈善委员会将提高社会金融部门的效率和透明度。
马来西亚人通常不会对慈善机构进行尽职调查。
“对一些穆斯林来说,重要的是给予的意图。这笔钱是否用于其他目的是另一回事,”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大学(IIUM)讲师助理教授扎蒂·伊尔哈姆·阿卜杜勒·马纳夫博士说。
马来西亚也有许多慈善机构和许多处理违反信任和欺骗的法律,因此一个委员会提供监督将是可行的。
“在waqaf(公共信托)事务方面,联邦政府设立了Jawhar (waqaf、天课和朝觐部),这是总理办公室下属的一个机构。
“政府还在第12个马来西亚计划中拨出了大量资金来发展和推进waqaf。”
她说,政府现在应该想办法成立一个慈善委员会。
“第一步是对任何希望募集慈善资金的机构进行监管,规定资金的管理方式。
“如果他们不遵守规则,他们将失去筹集资金的执照和免税地位。
“慈善一直被用作获得免税的工具,但也有洗钱方面的问题需要考虑。”
在新加坡、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至少有六个国家建立了慈善监管机构。
“然而,新加坡有一个运作良好的慈善机构,他们能够吸引外国慈善机构在那里设立办事处。它成立于2006年7月1日,是新加坡税务局(Iras)的一部分。”
IIUM的讲师祖莱达?阿里教授对此表示赞同。
“英国慈善委员会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能够集中监督所有组织,包括穆斯林信托基金(waqaf)。《慈善法案》自1601年首次制定以来,经历了许多演变。
“然而,马来西亚不能遵循英国的结构,因为我们没有慈善法。新加坡的结构要容易得多。
“我们马来西亚的慈善组织与新加坡类似,”她说。
祖莱达表示:“新加坡更多地与任何形式的慈善组织直接相关的部门合作,因为大多数管理不善都发生在那里。”他补充说,由于司法管辖的复杂性、利益相关者的阻力和资源的限制,组建马来西亚慈善委员会将是一项挑战。
她指出,像阿曼巴勒斯坦和亚迪姆这样的穆斯林慈善机构属于社团注册局(ROS)。
虽然这些穆斯林非政府组织允许通过扣减工资的方式定期捐款,但没有一个单一的监管机构来监督这种扣减。
与此同时,非营利组织和基金会被置于总理府法律事务部的职权范围内。
她说,如果委员会成立,问题将是委员会的独立性。
“它应该在财务上自给自足,”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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