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社会福利署道德康复中心的前校长被控挪用4.3万令吉。
周三(9月25日),45岁的Mohd Baharudin Admin在法官拿督Ahmad Kamal Arifin Ismail面前宣读了指控后,拒不认罪。
根据控状书,被告涉嫌挪用了一家餐饮公司向柔佛社会福利署索赔的金额,金额分别为15,718.20令吉、4,500令吉、9,380令吉和13,500令吉。
据悉,该案件发生在2021年1月6日至9月25日期间,地点是淡坡Jalan Padi Emas 6/1的一家银行。
这些指控是根据《刑法典》第403条关于侵占财产的规定提出的,一经定罪,可判处6个月至5年监禁,并处鞭刑和罚款。
被告还对另外四项指控表示不认罪,即不诚实地使用虚假文件提交虚假索赔,他声称这些文件是真正形式的Asrama Akhlak (Lelaki) Kempas。
这些罪行据称是在2021年7月至10月期间在该部门位于Jalan Ayer Molek的办公室犯下的。
替代指控是根据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以及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MACC)第28(1)(c)条文提出的,并根据同一法令第465条文进行处罚。
如果罪名成立,被告将面临最高两年的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
该案由反贪会检控人员Mohd Yasri Yahya和Mohammad Riduwan Mohammad Radzi检控,而被告则由Khairul Azwad Sariman和Mohd Syahmi Nawawi代表。
雅斯里建议将所有控罪的保释金定为2万令吉,并有一名担保人,另外被告每月向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并在适用的情况下向法庭交出他的国际护照。
Khairul Azwad请求将保释金减少到不超过1万令吉,并要求放弃附加条件,因为这些指控是可保释的罪行。
他补充说,被告目前是一名助理社区发展官员,他在整个调查过程中给予了充分的合作,并必须为他4至13岁的五个孩子提供生活费。
法院随后将所有指控的保释金定为1万令吉,并由一名当地担保人担保,并定于10月24日进行下一次提审和提交文件。
被告保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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