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代表李在明25日在首尔瑞草区瑞草洞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出席了听证会。(联合通讯社)
检方将于周一请求对反对党领袖李在明(Lee Jae-myung)判刑,罪名是在2018年贿赂前市长秘书,让他在法庭上为自己提供虚假证词。
去年,民主党代表李会昌因涉嫌在2018年涉嫌违反《选举法》的事件中,要求前城南市长金炳良的秘书提供虚假证词而被起诉。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将于当天下午举行伪证贿赂案的结案审判,由检方发表量刑请求,李氏律师和辩护人发表最后陈述。
法院预计最早将于10月底做出判决。
2004年,李某涉嫌与当时的城南市市长金某的特惠公寓销售相关的电视新闻制作人串通,非法冒充检察官而被判有罪。李在镕因此被处以150万韩元(合1145美元)的罚款。
在2018年京畿道知事竞选期间的电视辩论中,他声称该案件是基于虚假指控。他后来被指控在选举期间做虚假陈述,但最终在2020年被无罪释放。
去年12月,检察机关起诉了李前市长,因为他在2018年12月的选举造假审判中,通过电话要求前城南市长的秘书出面作证。检察官怀疑,李宪宰随后的证词符合李宪宰的要求,导致大法院宣布他无罪。
李在镕一直否认这些指控,指责检方虚假起诉,尽管被控作伪证的李在镕基本上承认应他的要求作了虚假证词。
如果李候选人最终被判有期徒刑或更重的刑罚,那么在判决有效期间,他将被禁止参加公职竞选。
此案是李在镕目前面临的四项审判之一,他面临多项指控,包括与一起备受瞩目的房地产开发腐败丑闻有关的贿赂和选举造假。
本月早些时候,检方要求判处李明博两年有期徒刑,如果最终判决,他将被剥夺国会议员席位,并在未来五年内暂停竞选公职的权利。
该案的宣判定于11月15日进行。(联合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