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马来西亚律师协会挑战特赦委员会在SRC国际有限公司案中减刑纳吉的决定失败。
大律师公会已申请对赦免委员会减刑纳吉的决定启动司法复核程序。
法官Ahmad Kamal Md Shahid在判决书中表示,根据联邦法院第42条,赦免特权是国家元首直接行使的唯一自由裁量权,而不是联邦领土委员会或授予英国《金融时报》赦免委员会的权力。
他周一(11月11日)在这里表示:“因此,就其性质和主题而言,寻求挑战英国《金融时报》赦免委员会决定的救济是不受司法审查的。”
在其辩护中,英国律师公会辩称,它不是在挑战英国《金融时报》赦免委员会的特权,而是将法律挑战的重点放在英国《金融时报》赦免委员会提供的建议上。
“从本质上讲,申请人是在分裂YDPA的决定和赦免委员会的建议。
法官阿末卡迈勒说:“我经过深思熟虑后认为,申请人试图区分挑战赦免委员会的建议和上诉委员会的实际决定是有缺陷的,这是不可挑战的。”
法官引用了几个判例法,说他发现如果一件事不是
可诉性,导致不可诉事项的决策过程也应当不可诉。
“我经过深思熟虑后认为,英国特赦协会的决定和英国《金融时报》赦免委员会的建议都是一个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最终导致英国特赦协会批准赦免,因此,这不是一个合适的问题,不适合在法庭上进行审查。”
他说:“这个申请应该被驳回,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律师拿督扎伊努尔扎卡里亚(Datuk Zainur Zakaria)代表律师出庭,他告诉媒体,他们将征求当事人的指示,以决定是否上诉。
高级联邦法律顾问Ahmad Hanir Hambaly为司法部长出庭。
与此同时,律师Muhammad Farhan Muhammad Shafee和Wan Mohammad Arfan Wan Othman为纳吉布出庭。
4月26日,大律师公会提交了许可申请,并将《金融时报》赦免委员会和纳吉布分别列为第一和第二被告。
根据法庭文件,律师协会正在寻求宣布1月29日第一被告对第二被告的申请所做的决定是非法的、违宪的和无效的。
法庭的决定是将纳吉布的刑期减刑50%,这样他就可以在2028年8月23日提前获释;并将他2.1亿令吉的罚款减至5000万令吉,否则他将被判入狱一年。
律师协会正在寻求针对第一被告的调卷令,以撤销该决定。
现年70岁的纳吉布在SRC国际公司案中被定罪后,自2022年8月23日起在加江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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