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拿督斯里纳吉未能获得永久搁置他与丹斯里莫哈末Irwan Serigar Abdullah刑事失信案的诉讼程序,该案件涉及向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支付66亿令吉。
高等法院法官穆罕默德·贾米尔·侯赛因(Muhammad Jamil Hussin)驳回了纳吉布的暂缓起诉申请,理由是纳吉布的首席律师丹斯里·穆罕默德·沙菲·阿卜杜拉(Tan Sri Muhammad Shafee Abdullah)没有提交正式申请。
“控方必须有机会提交一份宣誓书,”法官昨日在这里表示。
在早些时候的诉讼开始时,Muhammad Shafee申请永久中止诉讼,声称由于控方未能解密案件中的重要文件,他的当事人将无法得到公正的审判。
“如果纳吉布被指示继续进行审判,那将相当于滥用法庭程序,”该律师表示。
Muhammad Shafee还申请了不等于无罪释放的释放(DNAA),作为替代方案。
他说,纳吉布必须面对的案件数量之多,已经使辩护团队捉襟见肘。
“他每周都出庭。我们同样在为案件做准备,其中一些案件异常难以处理,”他补充道。
Mohd Irwan的律师Datuk K. Kumaraendran也为他的客户申请了dna。
“大人已经确定了听证会的日期,但我们无法继续进行,因为大多数重要的文件都没有交给我们,我们无法进行公平的审判。
“这是我们第三次要求进行dna鉴定,因为法院给了检方足够的时间。
他说:“考虑到目前的情况,我请求法院批准我的当事人进行dna鉴定。”
与此同时,副检察官穆罕默德·赛夫丁·哈希姆·穆萨米告诉法庭,检方无法控制审判中使用的机密文件的解密。
涉及的文件来自内阁会议、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环境可持续发展部以及交通部。
法院决定明天进一步提交dna申请。
大法官穆罕默德·贾米尔(Muhammad Jamil)指示各方准备论据,说明法院是否有权在没有控方申请的情况下批准dna鉴定。
2018年10月25日,71岁的纳吉布和67岁的莫哈末·伊尔万·斯里加对六项涉及支付给Ipic的66亿令吉政府资金的CBT指控表示不认罪。
纳吉布和莫哈末·欧文被指控于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18日在布城财政部大楼犯下所有罪行。
他们是根据《刑法典》第409条(与《刑法典》第34条一起宣读)受到指控的,该条规定,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鞭刑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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