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用偏见的眼光看待惩罚”
2025-04-25 08:55

“不要用偏见的眼光看待惩罚”

  

  马来西亚穆斯林律师协会(PPMM)表示,登嘉奴对Mohd Affendi Awang的公开鞭刑是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的,不应该带有偏见。

  “人们必须理解伊斯兰教法中鞭刑作为有效法律体系的一部分的真实背景;不能从狭隘或偏见的角度来看待它,”副主席穆罕默德·哈里兹·尤索夫说。

  他还表示,惩罚将使马来西亚社会暴露在伊斯兰教法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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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uhammad Hariz说,对42岁的Mohd Affendi的惩罚进行得很顺利,并遵守了对伊斯兰罪犯在监狱外施以鞭刑的程序。

  他说:“在目睹了鞭刑之后,PPMM表示,它完全支持根据2001年登嘉楼伊斯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别是第125条实施鞭刑。”

  穆罕默德·哈里兹说,这种方法很人性化,因为所用的藤条又轻又小,而且力度适中,不会伤到罪犯,也不会伤到脸部、头部、腹部或胸部。

  他说:“虽然马来西亚是国际社会的一部分,但对人权的解释需要与当地的价值观和文化相平衡。”

  他说,伊斯兰教法是适用的,因为伊斯兰教是联邦宪法第3(1)条规定的联邦宗教。

  在12月19日的一份声明中,人权委员会(Suhakam)表示,公开鞭刑的判决超出了联邦法律,特别是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管辖权)法令(法令355)所允许的管辖权。

  它说,虽然该法案允许鞭打,但它不允许在公共场合进行惩罚。

  苏哈卡姆补充说,造成身体暴力和当众受辱的惩罚在现代司法体系中也没有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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