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周一在河内召开会议,审议并就以下问题发表意见:
1. 关于总结落实越共十二届中央委员会2017年10月25日关于“继续创新和改组政治体制机构,使其精简、有效、高效运行”的第18-NQ/TW号决议的实施情况:党的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确定,这是一项特别重要的任务,是一场精简政治体系组织机构的革命,需要在全党和整个政治体系中形成高度的认识共识和行动共识。党中央就总结第18-NQ/TW号决议的原则、目标、要求、进度和若干建议内容和方向,已基本达成一致意见,供各党委、组织、机关、直属单位研究提出安排和完善精简机构,切实高效运行。党中央责成政治局和中央指导委员会总结第18-NQ/TW号决议:(1)决定根据职权,组织有计划的机关和组织认真安排和准备。(二)指导编制总结报告;提出创新精简政治体制组织机构、提高运行效率的任务和方案,并报十三届中央委员会批准。
2. 关于越南核电计划:党中央基本同意重启宁Thu?n核电项目,继续研究越南核电计划的政策,以坚定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增强国家科技潜力和可持续发展。中央政治局责成有关部门和地方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研究制定越南发展核电的项目,并在近期继续研究宁宁Thu?n核电站项目,报主管部门审议决定。
3. 人事方面:
——提交人事意见,以便政治局决定第15届国会候选人,批准财政部长官和交通部长官的职位;当选为国会常任委员会委员、国会事务总长、国会事务处处长。
——审议决定对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原中共中央委员、V?nh Phúc省委原书记、V?nh Phúc省人民议会原主席Ph?m维伦V?ng同志;Ng? c Vng,原中共中央委员,Phú ththu省委原书记;Nguy?n do
n Khánh,原中央委员会委员,Phú ththu省委原书记,在担任省委领导职务期间,在政治思想、道德和生活方式上有所堕落;严重违反党的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履行职责任务,预防和打击腐败现象和不良现象;违反《党员不得做什么事条例》和以身作则的责任;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扰乱了公众舆论,对党组织和地方政府的声誉产生了非常负面的影响。党中央决定对Ph?m v
V?ng、Ng? c Vng和Nguy?n do
Khánh同志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
——审议并免除党的十三届中央委员职务:中央委员Bùi维伦Cng同志,原国会总书记、国会办公室原委员长、k L?k省委原书记;中共中央委员、中央机关集团党委书记、原交通运输部部长Nguy?n,在履行职责、预防和打击腐败和不良现象中,违反党的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违反《党员行为规范》和树立榜样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有损失和浪费国家财物的风险,造成不良舆论,降低党组织、地方政府和国家管理机构的声誉。这些同志自觉对党和人民负责,依法提出了辞去所分配职务、停止工作、享受待遇和政策的申请。根据党和国家现行规定,并考虑到他们的意愿,党中央同意让Bùi维戎Cng、Nguy?n维戎ththn同志辞去党的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 - - - - -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