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已经批准了Tusla的一项申请,在未经亲生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收养了一名目前在寄养中心的17岁女孩。
虽然父母否认他们抛弃了自己的孩子,但法庭听说,这名青少年“最大的恐惧”是收养不会发生。
申请是由儿童和家庭机构(Tusla)和一名寄养者提出的,而女孩的亲生父母和爱尔兰收养局被列为本案的被告。
本周公布的对Nuala Jackson的临时判决指出,虽然这个女孩在十多年前接受了“长期”护理,但她的亲生父母多年来一直通过监督探视保持联系。
女孩的生母在她的宣誓书中说,她感谢护理服务机构为她女儿所做的一切,并表示他们维持了一段“成功的关系”,但她担心,如果她的孩子被收养,未来能否得到照顾。
这位生父说,他也“在女儿的一生中保持着定期的联系”,但在女儿上中学后,他的探视时间减少了。
“我不承认,从她出生起,我就没有尽到对她的责任。我和女儿保持着良好的关系。我对女儿的任何失职都不构成放弃所有为人父母的权利,”他在宣誓书中说。
亲生父母在他们的宣誓书中“明确否认了他们遗弃孩子的说法”。他们确实承认,他们与她的接触和参与她的生活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杰克逊法官表示,在法律上,“‘遗弃’有非常特殊的含义”。
法官说:“虽然‘abandon’这个词让人想起雨果和狄更斯的小说,而且它的普通含义会让父母感到沮丧,但它并不一定意味着或暗示对孩子身体上的遗弃。”
她说:“这是针对放弃父母对孩子的权利的问题。”
为了说明这一点,杰克逊法官引用了另一个案例,一名妇女允许她的孩子由一对夫妇照顾,因此“允许并自愿继续允许”该孩子实际上成为该家庭的一员,因此该妇女“放弃”了对女儿的监护权、决策权和照顾权。
杰克逊法官之前该案的生母提出,她不明白为什么在女儿即将成年、没有特殊需要、有能力“管理自己的事务”的情况下,收养是必要的。
“从来没有人向我解释过,收养她是为了她的最大利益,因为这会切断我和她之间的所有法律联系。我能理解(女儿)想要安全感的意思。我相信这可以在不经过领养程序的情况下实现。”
法官说:“领养令的颁布反映了一个事实,即一种新的家庭关系已经建立,这种关系得到了国家及其法律体系的支持和支持。”
她说:“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收养所产生的联系并不会在被收养的孩子成年后终止。”
一位社会关怀负责人的报告说,这个孩子告诉社工,她“最大的恐惧”是收养不会发生。
杰克逊法官表示,“毫无争议”,亲生父母在生活中经历了“相当大的困难”,并自愿将女儿送去照顾,但她指出,对他们的评估和治疗建议缺乏参与。
在作出收养令时,杰克逊法官说,重要的是要考虑到被告永远是女孩的亲生父母这一事实。
法官注意到寄养人的保证,他们说他们会支持并鼓励女孩与她的亲生父母保持关系。
杰克逊法官表示:“我已经形成了一个明确的观点,即(女儿的)愿望和最大利益有利于法院做出裁决,而这些因素凌驾于亲生父母在她生活中极少参与的关系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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